Monday, June 22, 2009

員工享有年假自主權,非議館方強制員工請假隔離

針對首席執行員許春於5月19日發出公司內文通告,有關“A型流感新防範措施”事項,規定員工在非公事出遊到疫區,回國後需強制多請7天年假隔離,工會原則上不認同公司是項做法,並以有關指示非發自我國衛生部為基礎,員工沒有必要自行請假隔離。

分會理事會在會議上也對這事項作出探討,遂決定致函資方反映工會立場。

分會秘書處過後於5月25日致函首席執行員,向館方表達工會立場,同時也致副本予人力資源/行政部總經理林美清,以及星洲媒體集團總編輯蕭依釗。

工會認為,館方在A型H1N1流感事發期間迅速採取防範措施,以及正視疫情的做法值得嘉許和稱讚,惟不認同館方硬性規定或強制同事須自行請假隔離。

有鑑於此,工會提醒館方,員工有其享有年假的自主權。站在共抗流感疫情的同一陣線上,我們希望館方能以較伸縮性,以及按個別同事的個案來處理隔離的假期。

“強制規定員工請年假補假隔離,並不符合工業關係和諧精神。”

工會要釐情的是,編採部仍有部分員工在爆發A型流感後到東南亞國家旅遊,也是基於去年或先前上網預訂機票所致,如非必要,相信也沒有多少個願意貪圖額外有薪假期而自行拿生命開玩笑,刻意前往疫區旅行。

就算公司已勸告同事不得到疫區,而同事最終執意要去,也是其個人權利。公司可以工作人手為由而不批准有關假期,卻不能因為是流感疫區而不批准員工的假期。

除非衛生部或世界衛生組織有發出相關禁令,則另當別論。

1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您好,我很感恩工會不斷為會員爭取,謀求福利,對於我這個小會員來說,我真的很感恩.就像"32KM革命"那樣,我很認同工會的出發點,但是,對於今天的這篇文章,我會很想知道,在工會作出決定的時,是否曾經站在報館的立場思考過?

我很不明白為,甚麼至流感稿的人心惶惶的時候,還有人會因為訂了機票的理由繼續到疫區旅行?

難道還有比身體健康更重要的事情嗎?

很抱歉,我認為報館今次的政策是合理的.因為我認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如果非公事出國的同事回來後,還要報館"送假期給對方繼續休假",我倒覺得,這是員工剝削雇主了.

我只是希望在工會為報館的政策感到不滿或生氣以前,可以先冷靜下來,站在另一方想.

我非工會臥底,我只是一個小會員.如果本人的意見冒犯了工會,盼見諒.

churh said...

那我的例子不知道該如何下判?

從中國回來,然後主任叫我上班.回來上班第一天,拿手信給其他部分同事,他們都很奇怪為何我不用隔離.之後傳到人事部耳朵,打電話問我原因後,就打給主任要我隔離.

可是,主任只給我隔離2天,而且這段期間還不是在家,我還要跑出去寫稿傳稿.這種隔離似乎跑調,有點納悶##

究竟標準要根據誰來走呢???

Anonymous said...

感激工會多年來的堅持。

這裡有個小建議,可否列明加入工會的會員福利?

畢竟,許多新會員都不知道,加入工會之後,可享有甚麼福利,除了大都是認知工會是代表我們向資方(公司)爭取福利,那在工會,可享有甚麼形式的會員福利?

沒有質問意圖,只是想知道更多,可以嗎?謝謝!

主席 said...

我也明白大家都有自行隔離的責任。

正所謂一種米養百種人,甚麼人都有,正如你認同館方的做法一樣。

不要忘記,工會並非不站在公司立場設想,而是有關做法的確有待商榷。

首先,讓我為大家拋個問題。

你有否有想過,為何公司在制定這種條規之前,不能以人性角度來處理?我絕對相信高層肯定知道我們勞方會有不同意見或怨言的,為何資方在決策之前,不與工會先行協商,或彼此再擬定一個更好的方式呢?

我們要的是尊重員工的意見。

主席

麗玲 said...

我絕對認同去過疫區回來務必要隔離的作法。不過,對於私人旅游要拿自己假期,應該還有伸縮處理的空間。

例如:A型流感是4月底爆發,那麼公司可以發通告定下,4月前訂機票者出國者不必以年假隔離。而4月後訂機票者,才以年假隔離。

這種情況也不會時時發生,在6級疾病的入侵下,勞資雙方還是可以同舟共濟,對抗流感。

Anonymous said...

君勝said...

站在工會的宗旨和責任,為會員反映合乎情理的意見,絕對是沒有錯的。

然而,資方為了整體員工的健康及安全著想,不致在心感不安的環境下工作,理由固然也站得住腳。

從工會和資方各持的立場,不難窺出雙方的互動仍嫌不夠,還缺乏協商,存有鴻溝。

身為資深會員,我總覺得沒人會喜歡冒感染A(H1NI)流感的風險到疫區去,而有勇氣到疫區的人,他們同樣須承受一定的風險,搞不好還得因此付出代價。

因此,我始終認為與其讓採訪部或編輯部的同事,出國回來必須自行拿7天年假在家隔離,報社或可考慮在這個過渡時期,闢設一個隔離室,讓他們能在這個室內工作,如新聞翻譯和電話採訪工作,而不必拿假閒空在家。

這是小弟的一點淺見,謝謝!

churh said...

忘記補充,我是出差,並非私人去玩.



朝河.

Anonymous said...

小生說:
致June 23, 2009 8:20 PM留言的同事,

內閣已經決定,所有請假7天自我隔離的同事不需要特別請假。如果你要公司強制同事請假自我隔離的話,這是屬于違法的。你這個自稱小會員的人就要背上害慘公司的罪人了!

我是偉智。 said...

“送假期給對方繼續休假”是言重了。我之前到美國公干,結果回國隔離,那種承受的心理壓力是非筆墨可以形容的,給我選擇,我是不會選擇要隔離的。所以,別以為隔離是件享受假期的事情。

說員工剝削雇主更是荒謬了。每個人出國都有其理由,也不能一概而論的。我覺得合理的是請病假,而非請年假......出國是個人權利,至于什么理由更是有不一樣的情況了。隔離是公司、政府政策,既然去了疫區回國,要隔離是配合政策的公民意識,但是這些政策需要人性化應對,而不是強制性用年假抵消,也應該給與慰問和精神上支持。星洲更應該強調的是人性化合理,畢竟這是媒體公司。

我是覺得用年假抵消不合理,報館至少應該了解記者的想法後,才擬定政策。

話說回頭,我們是新聞工作者,到疫區采訪,接觸病人的機率比公司其他職員多,但是至今似乎除了分派口罩外,也沒有一個實際的狀對策,這不是更應該注意的么?

主席 said...

偉智說的沒錯,很正確。

公司根本沒有一套標準,就如朝河,他是前往廈門公干的,結果到頭來公司只給兩天有薪假隔離,但是私下出國者,若從疫區回來就得請7天年假隔離,標準在那里?

我6月初才出發去四川採訪,飛機在廣州轉機,可是回來隔天立即如常上班,沒有隔離。

這是因為當時的疫情還並不這麼嚴重,因此公司沒有把中國放在內。

還有,如果論需要隔離者,首選應該是去sg buluh醫院採訪病人的同事,不是嗎?

請問標準在何處?

tongkai said...

我同意主席的說法,也認為去醫院採訪的前線同事,比曾經前往疫區旅行的同事更應該被隔離。

在檳城,流感的情況也相當嚴重。身為兼任意外記者的我,難免會在同事休假期間,前往醫院採訪流感的新聞。

最甚的是,記者每次站立拍照的位置,恰好是檢驗區抽風機的前方。如果專家說病毒只能傳3尺遠,我認為有邏輯。

可是,誰能夠保證“還未確診的確診患者”病毒不會隨著抽風機打到戶外的強風,(飄到)傳染站在檢驗區外的記者?

麗玲 said...

還有,要去採訪一些被隔離者,在隔離期間在家做什麼,這也是風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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