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4, 2015

星洲媒體落實五天制,2016正式開跑


致全體會員:


星洲媒體公司旗下兩大主要日報《星洲日報》和《光明日報》 (北馬光明日報除外),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編採人員五天工作制。

公司是根據它與大馬半島新聞從業員職工會簽署的《2014年勞資集體協約》 之13條文,全面執行五天工作制。

基於之前公司管理層(包括編采部主管)完全沒有要跟會員舉行正式匯報會之意,加上有會員向工會提出希望上傳給編採部主管以便給予正式的匯報,以讓會員了解公司在實行五天制之後的作業方式。

據工會了解,其他小組甚至包括外坡的一些辦事處主管,都已陸續私下跟記者匯報,總社其他各小組的負責人也分別在小組會議中大略告知明年起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後的工作時間調整,惟獨普通組的同事和會員一直等到花兒都謝了。

在此,本人於22日冬至當天,趁卜總受封請喝茶之際跟他表達了普通組同僚的意願,結果他立即下令郭執總、戴副總和其他採訪部主管,臨時順道召見普通組的記者,並清楚地匯報了五天制之後的工作時間調整。工會依據當天所獲得的資訊,僅此與其他缺席的會員簡略報告。

從2016年1月1日起,總社記者的工作時間表如下:(外坡會員請麻煩向各自的主管和上司查詢,因為每個外坡辦事處的情況或許有所不同)

《採訪部》
早班     :  上午10 時至傍晚7 時
中班     :  下午2 時至晚上11 時 (普通組)
                   下午1 時至晚上10 時  (大都會)
晚班      : 下午5 時至凌晨1 時


《編輯部》
早班        : 中午12時30分至晚上8時30分
午班劃一:下午1時45至晚上9時45分
晚班        :下午3時30分至晚上11時30分
                :下午4時30分至午夜12時30分
守夜        :下午5 時至凌晨1 時


*按照公司與工會簽訂的勞資合約13條文,實行五天工作制之後,員工每天工作延長多一小時,吃飯時間保留60分鐘。

*至於編輯部員工,之前本來就工作7小時,故在落實五天工作制後延長多一小時,即每天
8小時,惟不包括60分鐘吃飯時間。


 
  
主席

陳城周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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