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星洲日報最早期的做法,記者的升級機會只有“資深記者”(即今天的高級記者)一級 ,而且館方在當年的勞資合約中列明:
“一名僱員升上較高級的職位,必須從有關部門主管獲得能力證書。這類決定的最後決定權操在公司中。”
當年,記者若要升級,必須等好多年加上本身的能力表現,才有機會獲推薦。這也是為何採訪部當年的高級記者是非常難得的,也算是貴精不貴多。
從1996年起,館方就實行C、B級和高級記者制,這個制度一直沿用至今;也讓記者在升上高級記者之前增設多一個升級機會,而且也間接縮短了升級的時間與條件。
“首席記者”的職稱,如果沒有記錯,根據工會的了解,館方逾5年前把原有採訪部的“專題記者”職稱,一律統稱為“首席記者”。
當年的專題記者也未列入勞資合約里,而是繼“高級記者”之另一項被視為升級的職位。
不過,今時今日的首席記者名堂雖好聽,但實際上他們卻無法真正享受執行級人員的福利。
就目前館方給予那些升上首席記者的同事,除了增加高級記者級別的常年加薪兩個加薪點之外(也因人而異),個人卻喪失超時津貼、雙薪福利,以及其他職工會會員(union staff)所享有的次要福利等等。
由於首席記者的職位,被館方視為“執行級職員”,所以自然沒有規範在勞資合約內,因此,工會的理解,擢升首席記者的起薪範圍並沒有一個很具體的模式。
在一般企業界,員工的資歷與薪水是平行發展的,但是就公司目前給予記者的升級制,卻存在有人難以理解的“變相減薪”做法。
根據目前2008年的合約,一名高級記者的頂薪為3855令吉,可是工會今年初就查悉首席記者的頂薪卻保持在3528令吉,這是一個完全不合邏輯的升級制。
當公司升了你,除了基薪略略調高之外,其他福利卻不增反減,變成個人總收入若與升為首席記者之前還減少數百令吉。(因為高級記者享有加班費,以平均每個月200至300令吉來計算,若該月份遇上雙薪就更大差距)
其實,或許會員不了解身為員工其實也有權力拒絕不合理的“升級”或“升職”。
工會律師給予的意見是,若你認為你升級或升職後福利變相削減,大可婉轉地拒絕主管的獻議,甚至提出反建議。
“除非公司offer你更高責任的工作,沒有人願意接受削減福利的升級。”
有鑑於此,會員現在要明確了解本身的權益,以及去深思公司給予記者升級的真正意義。
升你當首席記者?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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