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體會員:
近來,有許多會員都想知道,我們的勞資合約談判進行到如何了?相信很多都迫切想知道,到底要多久才能完成談判,以便盡早享受新的薪金條件。
我們謝謝大家對工會的關心,這也顯示並非所有會員都對工會的活動漠不關心。
三年一度的勞資合約,主要是針對內容上的修改,從中改善員工的福利。
當中,執委會有接獲一名匿名者的來函(問題詳文點擊comment),更要求我們公開一些建議書的內容。
我在這里代表執委會,約略作出解答。
按照法定程序,工會可在合約屆滿前3個月向資方呈交合約建議書。
現有的合約第三條文( d ) 已註明:“ 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對方發出3個月的書面通知,要求談判新的僱用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但有關通知不能早過 2010年10月1日發出。”
其實,提前交跟遲交的差別只是約兩個月左右,我們也希望更早呈交,無奈在盡力之後仍無法如期趕在10月完成,畢竟準備一份完善的合約建議書需消耗很大的精力,但最後我們總算趕到在去年12月杪屆滿之前提呈。
我的意思是指,不論10月或12月呈交,差別只是兩個月。要知道,勞資合約談判不是兒戲的,必須經過重重細節和步驟,容不得倉促。
一分CA如果真的很快就搞定,就只有兩個可能;一,大部分內容保持不變,只有小更動;二,勞資雙方都草率看待合約,沒有認真去檢討過去產生爭議的條文。
合約的談判工作,主要就是針對這些爭議性的條文給予釐清,或尋求雙方的同意,以達致雙贏方案。再者,工會執委提呈了合約建議書後,根據程序,必須等候資方3個月的時間內研究,以便給回我們反建議。
而當NUJ在拿到反建議書的時候,我們也得花一點時間逐一去了解條文的詮釋,然後大家才能展開正式的談判。
至於建議書的內容,請恕我們暫時不便公開,因為這里頭涉及到一些細節的東西,也要考量到資方的敏感度。
我們只是不便公開,但是對於一些建議和修訂的條文,等我們雙方正式進入談判階段後,工會執委將為全體會員作出適當的匯報。
預計這次的談判工作不並輕鬆,所以我個人的估計,應該不會在短短半年內完成,當中還有許多細節需要處理,
工會代表將盡力為會員據理力爭,務求改善全體新聞從業員的福利。敬請會員們發揮高度的耐性。
謝謝。
主席
城周
2 comments:
君勝說:
要向他人爭取東西,並不是談這麼容易的事,它要的是時間和耐性,相信大家都能瞭解這點。
我要向工會領導層,特別是主席和秘書默默耕耘的精神致謝。
半年内?有没有搞错?
不知各位是不是有点向国阵讨糖果(施舍)的感觉?
是不是要等到东方日报或一些电子媒体写出来,才能刺激各方,让谈判很快完成?
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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