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26, 2010

資方承諾,可信嗎?

工會律師Ravin在7月杪給予NUJ總會與分會執委講解有關工業關係的法律課程時,與我們分享了一個源自其他職工會領袖的故事,這里與大家分享。

話說有個富有男人帶了一個女人去一家珠寶店,男的告訴女的說:“你隨便挑選一樣,我甚麼珠寶都可以買給你。”

結果,女的選了一件價值整8千令吉的珠寶,那男子就回答:“很好,你選了一條非常好看的珠寶項鍊,可惜我今天帶不夠現款,為了不讓你失望,不如這樣吧,我開支票把它給買下。”

他過後把支票遞給了店員,卻遭店員拒絕說:“先生,您這樣是不行的,萬一您的支票沒兌現,我怎樣向老板交待?”

於是,該名男子就回應說:“別擔心,你收下支票,那珠寶我暫時也不帶走,你就等下周一支票過了賬,才叫人把它送來給我,行吧?”

很快就到星期一,那位富有男人的支票果然沒有過賬,那個女的始知上了當,也沒有得到她所要的珠寶。

這個故事的模式是要告訴大家,勿輕易相信資方許下的任何承諾,然後就傻傻地先付出了我們的辛勞,最終卻換來“支票不兌現”的下場。

律師說,許多時候,資方為了說服員工而訛稱公司財務實力還不夠穩固,叫員工一同努力打拼,勿過於計較福利或薪酬;等到公司的業績和盈利上升後,資方又會繼續以其他藉口而拒絕給予調整,員工到最後始知多年來是公司開了“空頭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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