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6, 2009

《2008年勞資集體協約內容簡述》更正

曾分派給各位會員的《2008年勞資集體協約內容簡述》有些更正之處,敬請留意。

第五頁:
8)額外工作津貼
C)RM45 ◆2小時以上,但不到或是3小時 更正為 C)RM45 ◆2小時以上,但不到或是4小時。

9)出坡津貼
B)在大馬半島境內的出差津貼
i. 每天RM130的膳宿費或,更正為 i. 每天RM135的膳宿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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